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职院校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的提醒函》精神,强化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维护学院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永利集团304教师教学工作规程(修订)》(苏信院教〔2020〕18号)、《永利集团304教学违规、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苏信院教〔2024〕32号)及《永利集团304教职工考勤、请假管理办法(修订)》(苏信院人〔2014〕1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艺术设计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教学调(停)课分为因公调(停)课和因私调(停)课。因公调(停)课指教师因承担学校或学院统一安排的公务活动(如出席会议、参加培训、带队竞赛、因公出差等)而无法按时上课;因私调(停)课指教师因个人原因(如事假、病假等)无法按时上课。
第二条 因公调课时,申请人须事先向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汇报,经其同意后方可办理。因私调课须严格执行“先请假、后调课”程序。申请人应通过学校“办事大厅”线上提交《教职工请假申请》或《教职工出差申请》,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凭纸质版《请假申请》或《出差申请》办理调(停)课手续。未完成相应审批流程的,不予受理调(停)课申请。
第三条 各类调课(含学校统一要求的集中调课)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审批手续。因紧急情况无法提前申请的,应至少提前12小时向学院主要负责人及分管教学副院长报备,并在事后按规定补办手续。
第四条 因突发疾病需临时停课的,教师须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分管教学副院长,事后凭停课当天区级以上医院(急诊除外)或学校卫生所出具的有效诊断证明,补办请假及调(停)课手续。逾期未补办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按擅自停课处理。
第五条 因交通事故无法按时到课的,教师须立即向分管教学副院长报告,事后凭交管部门24小时内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相关有效证明补办手续。逾期未补办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按擅自停课处理。
第六条 调课前,教师需与授课班级学生就补课时间充分沟通,确定补课时间,填写《调课申请表》,经学院院长或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同意后,交教学秘书录入教务系统。申请获批后,教师须及时通知相关班级学生,并按《调课申请表》中的规定时间完成补课。逾期未补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补课的,按教学事故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学院将教师因私调(停)课情况纳入日常教学考核与年度评优评先体系。对未按规定程序调课、补课,或学期内因私调课超过3次的教师,将视具体原因,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教学事故的,将从重处理。
第八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文件执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艺术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