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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 2026-07-03 13:22:33 | 浏览数: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26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要求,学校开展2026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详情见:https://www.jsxc.gov.cn/zxsk/tzgg/202606/t20260625_93730.shtml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2.项目申报人应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和说明,如实、准确填写申报材料,并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凡存在以上违规行为及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列入科研不诚信名单。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条件。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含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720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720日后出生)。

课题申请人当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批次项目申报。各项目课题组列入研究成员须确为必要,并明确征得本人同意、签字确认,未经本人确认视为违规申报。课题组成员当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请。在研(2026720日前未获批准结项)的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本批次项目。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终止之日起三年、撤项之日起四年内)。

(二)本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s://sheke.jsxc.gov.cn:8443/)的“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申请人须先注册并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激活账号后方可申报。

(三)本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学校推荐名额以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服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请部门要做好审核把关,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工作,着力提高申报质量,申报指标要向青年项目适度倾斜。

三、材料要求

1.经系统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与网上提交的《申请书》应一致)14份(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须含1份原件;《活页》1份;申报数据汇总表1份。

2.部门签字盖章的《永利集团304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3.申请人签名的《科研项目(课题)研究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PDF扫描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科技处一点通。

4.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713日上午11:00前发送至科技处一点通,请部门审核汇总材料后,于714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417。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卜老师 电话:0510-83296721(内线7115)


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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