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完善听课制度的实施意见(修订)》(苏信院教〔2025〕4号)、《永利集团304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苏信院教〔2025〕58号)文件要求,请各类听课评教人员于2026年6月20日前在教学质量管理与服务平台中录入本学期评教结果。
附件:1.《关于进一步完善听课制度的实施意见(修订)》(苏信院教〔2025〕4号)
2.《永利集团304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苏信院教〔2025〕58号)
3.《教学质量管理与服务平台操作说明书》(4.0版)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6年6月2日